何草不黄?何日不行?何人不将?经营四方。
何草不玄?何人不矜?哀我征夫,独为匪民。
匪兕匪虎,率彼旷野。哀我征夫,朝夕不暇。
有芃者狐,率彼幽草。有栈之车,行彼周道。
何草不黄?何日不行?何人不将?经营四方。
行:出行。此指行军,出征。将:出征。
何草不玄?何人不矜(guān)?哀我征夫,独为匪民。
玄:发黑腐烂。矜:通“鳏”,无妻者。征夫离家,等于无妻。
匪兕(sì)匪虎,率彼旷野。哀我征夫,朝夕不暇。
兕:野牛。率:沿着。
有芃(péng)者狐,率彼幽草。有栈之车,行彼周道。
芃:兽毛蓬松。栈:役车高高的样子。周道:大道。
何草不黄?何日不行?何人不将?经营四方。
什么草儿不枯黄,什么日子不奔忙。什么人哪不从征,往来经营走四方。
行:出行。此指行军,出征。将:出征。
何草不玄?何人不矜(guān)?哀我征夫,独为匪民。
什么草儿不黑腐,什么人哪似鳏夫。可悲我等出征者,不被当人如尘土。
玄:发黑腐烂。矜:通“鳏”,无妻者。征夫离家,等于无妻。
匪兕(sì)匪虎,率彼旷野。哀我征夫,朝夕不暇。
既非野牛又非虎,穿行旷野不停步。可悲我等出征者,白天黑夜都忙碌。
兕:野牛。率:沿着。
有芃(péng)者狐,率彼幽草。有栈之车,行彼周道。
野地狐狸毛蓬松,往来出没深草丛。役车高高载征人,驰行在那大路中。
芃:兽毛蓬松。栈:役车高高的样子。周道:大道。
全诗以一征人口吻凄凄惨惨道来,别有一份无奈中的苦楚。一、二两章以“何草不黄”、“何草不玄”比兴征人无日不在行役之中,似乎“经营四方”已是征夫的宿定命运。既然草木注定要黄、要玄,那么征人也就注定要走下去。统帅者丝毫没有想到:草黄草玄乃物之必然本性,而人却不是为行役而生于世,人非草木,当不能以草木视之。而一句“何人不将”,又把这一人为的宿命扩展到整个社会。可见,此诗所写绝不是“念吾一身,飘然旷野”的个人悲剧,而是“碛里征人三十万”(唐李益《从军北征》)的社会悲剧。这是一轮旷日持久而又殃及全民的大兵役,家与国在征人眼里只是连天的衰草与无息的奔波。
因此,三、四两章作者发出了久压心底的怨怼:我们不是野牛、老虎,更不是那越林穿莽的狐狸,为何却与这些野兽一样长年在旷野、幽草中度日?难道我们生来就与野兽同命?别忘了,我们也是人!
不过,怨终归是怨,命如草芥,生同禽兽的征夫们并没有改变自己命运的能力,他们注定要在征途中结束自己的一生。他们之所以过着非人的行役生活是因为在统治者眼中他们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一群战争的工具而已。所以,怨的结局仍然是“有栈之车,行彼周道”。
这种毫无希望、无从改变的痛苦泣诉,深得风诗之旨,最大限度地展示了征人的悲苦,故清方玉润慨道:“盖怨之至也!周衰至此,其亡岂能久待?编诗者以此奠《小雅》之终,亦《易》卦纯阴之象。”(《诗经原始》)一首如泣如诉的征人小诗,后人看到的却是周室的灭亡,这也许是“用兵不息”者万万没有想到的。
此诗的后两章很善于借景寄情,方玉润云:“纯是一种阴幽荒凉景象,写来可畏。所谓亡国之音哀以思,诗境至此,穷仄极矣。”(同上)诚哉斯言。
译文
什么草儿不枯黄,什么日子不奔忙。什么人哪不从征,往来经营走四方。
什么草儿不黑腐,什么人哪似鳏夫。可悲我等出征者,不被当人如尘土。
既非野牛又非虎,穿行旷野不停步。可悲我等出征者,白天黑夜都忙碌。
野地狐狸毛蓬松,往来出没深草丛。役车高高载征人,驰行在那大路中。
注释
行:出行。此指行军,出征。
将:出征。
玄:发黑腐烂。
矜(guān):通“鳏”,无妻者。征夫离家,等于无妻。
兕(sì):野牛。
率:沿着。
芃(péng):兽毛蓬松。
栈:役车高高的样子。
周道:大道。
全诗以一征人口吻凄凄惨惨道来,别有一份无奈中的苦楚。一、二两章以“何草不黄”、“何草不玄”比兴征人无日不在行役之中,似乎“经营四方”已是征夫的宿定命运。既然草木注定要黄、要玄,那么征人也就注定要走下去。统帅者丝毫没有想到:草黄草玄乃物之必然本性,而人却不是为行役而生于世,人非草木,当不能以草木视之。而一句“何人不将”,又把这一人为的宿命扩展到整个社会。可见,此诗所写绝不是“念吾一身,飘然旷野”的个人悲剧,而是“碛里征人三十万”(唐李益《从军北征》)的社会悲剧。这是一轮旷日持久而又殃及全民的大兵役,家与国在征人眼里只是连天的衰草与无息的奔波。
因此,三、四两章作者发出了久压心底的怨怼:我们不是野牛、老虎,更不是那越林穿莽的狐狸,为何却与这些野兽一样长年在旷野、幽草中度日?难道我们生来就与野兽同命?别忘了,我们也是人!
不过,怨终归是怨,命如草芥,生同禽兽的征夫们并没有改变自己命运的能力,他们注定要在征途中结束自己的一生。他们之所以过着非人的行役生活是因为在统治者眼中他们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一群战争的工具而已。所以,怨的结局仍然是“有栈之车,行彼周道”。
这种毫无希望、无从改变的痛苦泣诉,深得风诗之旨,最大限度地展示了征人的悲苦,故清方玉润慨道:“盖怨之至也!周衰至此,其亡岂能久待?编诗者以此奠《小雅》之终,亦《易》卦纯阴之象。”(《诗经原始》)一首如泣如诉的征人小诗,后人看到的却是周室的灭亡,这也许是“用兵不息”者万万没有想到的。
此诗的后两章很善于借景寄情,方玉润云:“纯是一种阴幽荒凉景象,写来可畏。所谓亡国之音哀以思,诗境至此,穷仄极矣。”(同上)诚哉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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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清缉(jī)熙(xī),文王之典。肇(zhào)禋(yīn),迄(qì)用有成,维周之祯(zhēn)。
维:语助词。典:法。肇:开始。禋:祭天。迄:至。祯:吉祥。
参考资料:
维清缉(jī)熙(xī),文王之典。肇(zhào)禋(yīn),迄(qì)用有成,维周之祯(zhēn)。
我周政教清又明,文王典章指路灯。伟功开始于西土,最终基业开创成。这是周家的祥祯。
维:语助词。典:法。肇:开始。禋:祭天。迄:至。祯:吉祥。
参考资料:
这是《诗经》中最简短的篇章之一,文句虽简单,但在《周颂》中地位却较重要:它是歌颂文王武功的祭祀乐舞的歌辞,通过模仿(所谓“象”)其外在的征战姿态来表现其内在的武烈精神。按《雅》、《颂》之诗,称扬文王多以文德,赞美其武功,那就显得意义非同一般了。
诗首句感叹当时天下清平光明,无败乱秽浊之政,次句道出这一局面的形成,正是因为文王有征伐的良法。据《尚书大传》等记载,文王七年五伐,击破或消灭了邘、密须、畎夷、耆、崇,翦除了商纣的枝党,为武王克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武王沿用文王之法而得天下,推本溯源,自然对“文王之典”无限尊崇。下面第三句“肇禋”,郑笺解为:“文王受命,始祭天而枝伐也。”“枝伐”,即讨伐纣的枝党(如崇国)以削弱其势力。郑说有《尚书中候》、《春秋繁露》等书证,“肇禋”即始创出师祭天之典,自确凿无疑。《大雅·皇矣》叙文王伐崇,有“是类是祃”之句,“类”是出师前祭天,“祃”是在出征之地祭天,与此篇的“肇禋”也是一回事,可以彼此互证。最后两句,“迄用有成”直承“肇禋”,表明“文王造此征伐之法,至今用之而有成功”(郑笺);又以“用”字带出用文王之法,暗应“文王之典”。“维周之祯”则与第一句“维清缉熙”首尾呼应,用虚字“维”引出赞叹感慨之辞,再次强调“征伐之法,乃周家得天下之吉祥”(同上)。作者这样的文字处理,未必是刻意为之,而在结构上自有回环吞吐的天然妙趣。戴震《诗经补注》谓其“辞弥少而意旨极深远”,对此诗小而巧的结构却有着较大的语义容量深有会心。
这样的一首古诗,因其内容感情距当代读者的生活过于遥远,在接受过程中要产生审美快感,是比较困难的,但通过上文的分析,当能使读者对此诗有比较确切的理解。如果此诗的乐舞能够复原,那么,欣赏这一武舞,观看一下打扮成周文王之师的舞蹈家表演攻战之状,感受一下其武烈精神,应是一大艺术享受。
羔羊之皮,素丝五紽(tuó)。退食(sì)自公,委(wěi)蛇(yí)委蛇。
五紽:指缝制细密。五,通“午”,岐出、交错的意思;紽,丝结、丝钮,毛传释为数(cù促),即细密。食:公家供卿大夫之常膳。委蛇:音义并同“逶迤”,悠闲自得的样子。
羔羊之革,素丝五緎(yù)。委蛇委蛇,自公退食。
革:裘里。緎:缝也。
羔羊之缝,素丝五总(zǒng)。委蛇委蛇,退食自公。
缝:皮裘;一说缝合之处。总:纽结。一说毛诗传释为“数”,与紽同。
参考资料:
羔羊之皮,素丝五紽(tuó)。退食(sì)自公,委(wěi)蛇(yí)委蛇。
身穿一件羔皮裘,素丝合缝真考究。退朝公餐享佳肴,逍遥踱步慢悠悠。
五紽:指缝制细密。五,通“午”,岐出、交错的意思;紽,丝结、丝钮,毛传释为数(cù促),即细密。食:公家供卿大夫之常膳。委蛇:音义并同“逶迤”,悠闲自得的样子。
羔羊之革,素丝五緎(yù)。委蛇委蛇,自公退食。
身穿一件羔皮袄,素丝密缝做工巧。逍遥踱步慢悠悠,公餐饱腹已退朝。
革:裘里。緎:缝也。
羔羊之缝,素丝五总(zǒng)。委蛇委蛇,退食自公。
身穿一件羔皮袍,素丝纳缝质量高。逍遥踱步慢悠悠,退朝公餐享佳肴。
缝:皮裘;一说缝合之处。总:纽结。一说毛诗传释为“数”,与紽同。
参考资料:
赞美说
汉儒对《羔羊》篇的解释主要有毛齐鲁韩四家,其中毛诗的解释来自《毛诗正义》,而齐鲁韩三家诗几乎都已亡佚。 现依据王先谦之说,取其书《诗三家义集疏》中认定的齐鲁韩三家诗说观点。在《羔羊》篇中,“羔羊”、“素丝”、“退食”、“委蛇”四词是该诗的关键词,其中“羔羊”是主旨的代表,故理解汉儒对《羔羊》篇的解释,应先从后三词开始,再分析“羔羊”所代表的主旨。
“素丝”。在《诗三家义集疏》的资料中,齐氏认为“素丝”指“君子朝服”;韩氏则认为素喻絜白,丝喻屈柔;注鲁诗的谷永注“素”为“行絜”,王逸注为“皎洁之行”;毛氏注为“白也”。《诗三家义集疏》总结为:“薛以性言,谓其心之精白,谷王以行言, 美其行之洁清也。‘丝喻屈柔’者,屈柔以行言,立德尚刚而处事贵忍,故屈柔亦为美德。 ”; 可见,齐氏是从“素丝”作为社会服装的角度进行分析以确定身份地位为大臣,而其余诸家则抓住其本身“白”与“柔”之特性,认为“素丝”是用来赞美大臣之高洁、谦忍。
“退食”。 王先谦先生梳理齐鲁韩三家诗注,认为“‘退食自公’者,自公朝退而就食,非谓退归私家。 永疏‘私门不开’,正释‘公’之义。卿大夫入朝治事,公膳于朝,不遑家食,故私门为之不开也。 ”; 而《毛诗正义》中先列郑玄笺,云退食意谓减膳。再引孔颖达正义释“减膳”之意:“减膳食者,大夫常膳日特豚,朔月少牢,今为节俭减之也。 ”后引王肃、孙毓“减膳”论“减膳”为合理合制之举。故从身份属性上来讲,两种解释都将对象定义为朝堂之臣,非宦官等类属。 从特征属性来看,则知此人尊制守法,依朝廷之律,依传统之令,非标新立异或先斩后奏之人,可谓是遵从、执行制度法令的模范,是朝廷形象的代言。
“委蛇”。 毛氏注曰:“委蛇,行可从迹也。 ”又言:“既外服羔羊之裘,内有羔羊之德,故退朝而食,从公门入私门,布德施行,皆委蛇然,动而有法,可使人踪迹而效之。 言其行服相称,内外得宜。 ”郑玄笺云:“从于公,谓正直顺于事也。委蛇,委曲自得之貌,节俭而顺,心志定,故可自得也。 ”; 韩氏注为:“逶迤,公正貌。 ”; 二者看似不同,实则互补。 恰如陈启源所云:“毛‘委蛇’传以为‘行可迹踪’,韩‘逶迤’训作‘公正貌’,两意义正相成,为其公正无私,故举动光明,始终如一,可从迹仿效,即毛序所谓正直也。 ”; 可知所美大臣之言行,首先是公正无私的,非弄权之人。 其次,该人言行有迹可循,则可使人仿迹模仿,谓其人有影响力,是值得他人对其进行赞美乃至宣扬的。
“羔羊”为此诗篇之题,也是该诗主旨的代表,因而应以“羔羊”为核心来分析该诗主旨。 《毛诗正义》:“《羔羊》,《鹊巢》之功致也。召南之国,化文王之政,在位皆节俭正直,德如羔羊也。 ”后注:“《鹊巢》之君,积行累功,以致此《羔羊》之化,在位卿大夫竞相切化,皆如此《羔羊》之人。 ” 《诗三家义集疏》:齐说曰:“羔羊皮革,君子朝服。辅政扶德,以合万国。 ”韩说曰:“诗人贤仕为大夫者,言其德能称,有絜白之性,屈柔之行,进退有度数也。” 据此可知,该诗的主旨是赞美有德行之君子, 不同在与有的学者认为是在赞美召南大夫,而当时其他的学者认为是美召公, 毛氏则只说 “在位卿大夫”。实际上,召公于周朝亦是在朝之臣,故综合来看,可将《羔羊》一诗的主旨定为赞美有德之大臣。
讽刺说
对这首诗表现特点的理解,要反美为刺。即是说,全诗不用一个讥刺的词,更没有斥责之语,诗人只是冷静而客观地抉取大夫日常生活中习见的一个小片断,不动声色用粗线条写真。先映入诗人眼帘的是那官员的服饰——用白丝线镶边的羔裘。毛传说“大夫羔裘以居”,故依其穿戴是位大夫。头两句从视觉来写,暗示其人的身份,第三句是所见也是所想,按常规大夫退朝用公膳,故诗人见其人吃饱喝足由公门出来,便猜想其是“退食自公”。《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公膳,日双鸡。”杜预注:“谓公家供卿大夫之常膳。”这与当时民众的生活水准相对照,有天上地下之别,《孟子·梁惠王上》中孟子阐述的符合王道的理想社会,在丰收年成,也才是“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而大夫公膳常例竟是“日双鸡”,非常奢侈。诗人虽然没有明言“食”是什么,以春秋襄公时代的公膳例之,大约相差无几。诗人生活在同时代,一见其人“退食自公”必然有所触动,想得很多,也许路有饿殍的惨象浮现在他眼前。正因为如此,所以厌恶之情不觉油然而生,“委蛇委蛇”诗句涌出笔端。这第四句“美中寓刺”,可谓点睛之笔,使其人仿佛活动起来:你看他,慢条斯理,摇摇摆摆,多么逍遥惬意。把这幅貌似悠闲的神态,放在“退食自公”这个特定的场合下,便不免显出滑稽可笑又丑陋可憎了,言外诗人的挖苦嘲弄可以想见:这个自命不凡的家伙,实则是个白吃饭的寄生虫!三章诗重复这个意思,回环咏叹,加深了讥刺意味。各章三、四两句,上下前后颠倒往复。
狼跋(bá)其胡,载(zài)疐(zhì)其尾。公孙硕肤,赤舄(xì)几几。
跋:践,踩。胡:老狼颈项下的垂肉。载:则,且。疐:同“踬”,跌倒。一说脚踩。公孙:国君的子孙。硕肤:大腹便便貌。赤舄:赤色鞋,贵族所穿。几几:鲜明。
狼疐其尾,载跋其胡。公孙硕肤,德音不瑕(xiá)?
德音:好名声。瑕:无瑕疵,无过错。瑕:疵病,过失。或谓瑕借为“嘉”,不瑕即“不嘉”。
参考资料:
狼跋(bá)其胡,载(zài)疐(zhì)其尾。公孙硕肤,赤舄(xì)几几。
老狼前行踩下巴,后退又踩长尾巴。公孙挺着大肚囊,脚穿红鞋稳步踏。
跋:践,踩。胡:老狼颈项下的垂肉。载:则,且。疐:同“踬”,跌倒。一说脚踩。公孙:国君的子孙。硕肤:大腹便便貌。赤舄:赤色鞋,贵族所穿。几几:鲜明。
狼疐其尾,载跋其胡。公孙硕肤,德音不瑕(xiá)?
老狼后退踩尾巴,前行又踩肥下巴。公孙挺着大肚囊,品德声望美无瑕。
德音:好名声。瑕:无瑕疵,无过错。瑕:疵病,过失。或谓瑕借为“嘉”,不瑕即“不嘉”。
参考资料: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seesaw)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晋献公之丧,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且曰:“寡人闻之,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虽吾子俨(yǎn)然在忧服之中,丧亦不可久也,时亦不可失也,孺(rú)子其图之!”
吊:致吊唁。恒:经常。斯:此,这。俨然:形容庄重、严肃。说:解释。惠:施予恩惠。丧:流亡在外。
以告舅犯。舅犯曰:“孺子其辞焉。丧人无宝,仁亲以为宝。父死之谓何?又因以为利,而天下其孰(shú)能说之?孺子其辞焉!”公子重耳对客曰:“君惠吊亡臣重耳。身丧父死,不得与于哭泣之哀,以为君忧。父死之谓何?或敢有他志,以辱君义。”稽(qǐ)颡(sǎng)而不拜,哭而起,起而不私。
或:表疑问。
子显以致命于穆公。穆公曰:“仁夫公子重耳!夫稽颡而不拜,则未为后也,故不成拜。哭而起,则爱父也。起而不私,则远利也。”
稽颡:古代一种跪拜礼,屈膝下拜,以额触地,表示极度的虔诚。读音qǐsǎng。后:君主。
晋献公之丧,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且曰:“寡人闻之,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虽吾子俨(yǎn)然在忧服之中,丧亦不可久也,时亦不可失也,孺(rú)子其图之!”
晋国献公的丧期,秦国穆公派人慰问公子重耳,并且传达自己的话说:“寡人听说:失去国家(君主权)常常在这个时候,得到国家(君主权也)常常在这个时候。虽然我的先生您恭敬严肃,在忧伤的服丧期间,居丧也不可太久,时机也不可失去啊,年轻人,请考虑一下吧!”
吊:致吊唁。恒:经常。斯:此,这。俨然:形容庄重、严肃。说:解释。惠:施予恩惠。丧:流亡在外。
以告舅犯。舅犯曰:“孺子其辞焉。丧人无宝,仁亲以为宝。父死之谓何?又因以为利,而天下其孰(shú)能说之?孺子其辞焉!”公子重耳对客曰:“君惠吊亡臣重耳。身丧父死,不得与于哭泣之哀,以为君忧。父死之谓何?或敢有他志,以辱君义。”稽(qǐ)颡(sǎng)而不拜,哭而起,起而不私。
(重耳)将这事告诉舅舅子犯。舅舅子犯说:“年轻人还是推辞吧。居丧之人没有值得宝贵的东西,可珍贵的只有仁爱和亲情。父亲死去这是何等重大的事情啊?还要用这事来谋利,那么天下谁能说清(我们无罪过)啊?年轻人还是推辞吧。”公子重耳(便)对(秦国的)客人说:“君王赏脸吊唁流亡的我重耳,(我)在父亲死去居丧(的时候),不能参与到哭泣(表达)悲哀的丧礼中去,而让您操心了。父亲死去这是何等重大的事情啊?(我)哪里还有其他的图谋来辜负您(来慰问我)的情义啊?”(重耳)行稽颡之礼但不拜谢(秦国来的客人),哭着起身,起身后但不(跟秦国来的客人)私下交谈。
或:表疑问。
子显以致命于穆公。穆公曰:“仁夫公子重耳!夫稽颡而不拜,则未为后也,故不成拜。哭而起,则爱父也。起而不私,则远利也。”
子显复命将事情告诉穆公。穆公说:“仁人啊,公子重耳!叩拜但不拜谢,是他没已晋献公的继承人而自居,所以没有拜谢 。哭着起身,就表示敬爱父亲。起身但不私谈,就表示远离个人利益啊。”
稽颡:古代一种跪拜礼,屈膝下拜,以额触地,表示极度的虔诚。读音qǐsǎng。后:君主。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夭夭:花朵怒放,美丽而繁华的样子。灼灼:花朵色彩鲜艳如火,明亮鲜艳的样子。华:同“花”。之子:这位姑娘。于归:姑娘出嫁。于:去,往。宜:和顺、亲善。
桃之夭夭,有蕡(fén)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蕡:草木结实很多的样子。此处指桃实肥厚肥大的样子。有蕡即蕡蕡。
桃之夭夭,其叶蓁(zhēn)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蓁:草木繁密的样子,这里形容桃叶茂盛。
参考资料: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花怒放千万朵,色彩鲜艳红似火。这位姑娘嫁过门,夫妻美满又和顺。
夭夭:花朵怒放,美丽而繁华的样子。灼灼:花朵色彩鲜艳如火,明亮鲜艳的样子。华:同“花”。之子:这位姑娘。于归:姑娘出嫁。于:去,往。宜:和顺、亲善。
桃之夭夭,有蕡(fén)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花怒放千万朵,硕果累累大又多。这位姑娘嫁过门,早生贵子后嗣旺。
蕡:草木结实很多的样子。此处指桃实肥厚肥大的样子。有蕡即蕡蕡。
桃之夭夭,其叶蓁(zhēn)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桃花怒放千万朵,桃叶茂盛永不落。这位姑娘嫁过门,齐心协手家和睦。
蓁:草木繁密的样子,这里形容桃叶茂盛。
参考资料:
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好。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象桃花一样鲜艳,象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写过《诗经通论》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第二,短短的四字句,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很可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细细吟咏,一种喜气洋洋、让人快乐的气氛,充溢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你看,多么美好。这种情绪,这种祝愿,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热爱,对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第三点,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一个姑娘,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还要有“宜室”、“宜家”的内在美。这首诗,祝贺人新婚,但不象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讲“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确实高人一等。这让我们想起孔子称赞《诗经》的话:“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孔子的话内容当然十分丰富,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桃夭》篇所反映出的上述这样一种思想呢?陈子展先生说:“辛亥革命以后,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要歌《桃夭》三章……。”(《国风选译》)联系到这首诗所表达的思想,农民娶亲“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可理解的了。
《桃夭》篇的写法也很讲究。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反复咏唱,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头一章写“花”,二章写“实”,三章写“叶”,利用桃树的三变,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写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写实,写叶,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密密麻麻的桃子,郁郁葱葱的桃叶,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
这首诗不难懂,但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值得我们探讨。
一个问题是,什么叫美,《桃夭》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很美,艳如桃花,还不美吗?但这还不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这才完满。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关于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楚国的伍举就“何为美”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伍举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国语·楚语》)很清楚,伍举的观点是“无害即是美”,也就是说,善就是美。而且要对“上下、内外、大小、远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无害。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善”与“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伦理意义。“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那意思是说,统治者重赋厚敛,浪费人力、物力,纵欲无度,就不是美。应该说,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但它否定了“善”与“美”的差别,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它不承认“目观”之美,是其严重局限。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虽然也有其对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观”之美,但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他赞赏“诗三百”,根本原因是因为“无邪”。他高度评价《关雎》之美,是因为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合于善的要求。在评价人时,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善与美,善是主导方面。甚至连选择住处,孔子也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见,孔子关于美的判断,都是以善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学观,毕竟是前进了。它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当然,通过对《韶》与《武》的评价,还是可以看出,“尽美”虽然被赋予在“尽善”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只是“尽美”,还不能说是美,“尽善”才是根本。
至此,我们回头再来看看《桃夭》篇,对它所反映的美学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艳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过是“目观”之美,这还只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美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艳如桃花”,还要“宜其室家”,也就是美与善之结合,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这种观念呢?先秦人为什么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呢?
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还不仅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说在整部《诗经》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义上说,《诗经》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桃夭》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不能不说它在《诗经》中的地位是很为突出的。如果我们再把《桃夭》篇之前的五篇内容摆一摆,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问题,在《诗经》中确实是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关雎》,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与她结为夫妻。
第二篇《葛覃》,写女子归宁,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写她的勤、俭、孝、敬。
第三篇《卷耳》,写丈夫远役,妻子思念。
第五篇《螽斯》,祝贺人多生子女。
第六篇,即《桃夭》,贺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
以上是三百篇的头几篇(除掉第四篇),它们写了恋爱,结婚,夫妻离别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亲等等,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
一部《诗经》,三百零五篇,开卷头几篇几乎全部是写婚姻家庭问题的,岂不令人深思?不论是谁编辑的“诗三百篇”,不论孔子是删诗了、还是整理诗了,抑或是为“诗三百篇”作了些正乐的工作,都不容置疑地说明了他们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论这个问题呢?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难,战胜天灾,争取幸福生活,当然希望家庭和睦、团结。娶亲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所以,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这很容易理解。
从统治者方面来说,就要复杂多了。《礼记·大学》引到《桃夭》这首诗时说:“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这可真是一语道破。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巩固与否与社会的巩固与否,关系十分密切。到了汉代,出现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之说。不论“三纲”,还是“五常”,它们都以夫妇关系为根本,认为夫妇关系是人伦之始,其它的四种关系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宋代理学家朱熹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男女者,三纲之本,万事之先也。”(《诗集传》卷七)从这段论述,我们也可以看出统治者为什么那么重视婚姻、家庭问题。听古乐唯恐卧,听郑卫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说得很为透僻。他说:“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上承宗庙,下启子孙,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宜家”是为了“宜国”,在他们眼里,“宜家”与“宜国”原本是一回事,当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不论自古以来多少解经者就《桃夭》作过多少文章,但象小桃树那样年轻,象春日骄阳下桃花那样鲜艳、美丽的少女,却永远活在读者心里。人们衷心祝愿她:“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吟诵《桃夭》,不喝也醉了。
清姚际恒评论此诗说:“桃花色最艳,故以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自古,漂亮的女子总是受到超常的宠爱,文学更是不吝字墨,推波助澜。无论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还是“玉腕枕香腮,桃花藕上开。”,读起来,总不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更意浓神近,耐人玩味。
默默的读几遍,然后展开想象的画卷,你会看到千年前,在那桃花盛开的时候,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千年的风从那片“灼灼”的桃林中穿过,摇曳着艳丽的桃花,婀娜着多姿的桃枝,似乎有醉人的馨香随风破卷,扑面而来。但你分不清这是什么香,因为你仔细去看,在桃花丛中,隐约着一个款款移动的女子,少女的清香与花香混揉在一起,这是快乐的味道。
画中的女子两颊飞红,面带娇羞,目光躲闪,却又忍不住兴奋的顾盼,在夭夭桃实、灼灼花枝的衬托下,人若桃花,两相辉映,怡人的快乐迅即涌上心头,你甚至可以听到女子的心声:“今天我要嫁给你啦,今天我要嫁给你啦......”
之子与归,是说这个美丽的新娘就要出嫁了。归,妇人谓嫁曰归。在夸了即将出嫁的新娘的美貌之后,诗意开始延伸,人们随之将目光投向婚后的生活,那是怎样的呢?诗里唱到“宜其室家”、“ 宜其家室”、“ 宜其家人”。
宜,和顺美满的意思,室谓夫妻所居,家为一门之内。如果说对新娘容比桃花是毫不掩饰的赞美的话,这里就是含蓄的将女子的“善”,掩藏在宜家宜室宜人中了。试想,新人过门后,若能让一大家子都和睦幸福,仅有美丽的脸蛋是不够的,必得有颗善良的心,才能让公婆姑嫂叔伯接受,才能被夫家的人所接纳,日子才能和顺美满,其乐融融。
从桃花到桃实,再到桃叶,三次变换比兴,勾勒出男婚女嫁一派兴旺的景象。古人通过桃花似的外“美”,巧妙地和“宜”的内“善”结合起来,表达着人们对家庭和睦安居乐业生活的美好向往。“诗三百”开篇,写尽了爱情与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说明家庭和婚姻的重要性,这不仅仅是人们生活的期盼,也是统治者的希望,所谓“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说白了,就是建立在“宜家”、“ 宜室”、“ 宜人”上的“宜国”。
不管怎样,“桃夭”是中华民族延续到现在的喜庆与祝福,就是今天,我们也同样祝愿着如桃花般的女子,“之子于归”,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幸福,“宜其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