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还 一作:复反)
萧萧:指风声。易水:指水名,源出河北省易县,是当时燕国的南界。
探虎穴兮入蛟宫,仰天呼气兮成白虹。(此句疑为后人补作)
兮:语气助词。壮士:在这里指荆轲。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还 一作:复反)
风声萧萧地吹呵,易水寒气袭人,壮士在此远去呵,不完成任务誓不回还!
萧萧:指风声。易水:指水名,源出河北省易县,是当时燕国的南界。
探虎穴兮入蛟宫,仰天呼气兮成白虹。(此句疑为后人补作)
刺杀秦王就像是到虎穴到龙宫一样危险啊,但是我们的英雄英勇的气概,连仰天吐气都能形成白。
兮:语气助词。壮士:在这里指荆轲。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荆轲以此得名,而短短的两句诗乃永垂于千古。在诗里表现雄壮的情绪之难,在于令人心悦诚服,而不在嚣张夸大;在能表现出那暂时感情的后面蕴藏着的更永久普遍的情操,而不在那一时的冲动。大约悲壮之辞往往易于感情用事,而人在感情之下便难于辨别真伪,于是字里行间不但欺骗了别人,而且欺骗了自己。许多一时兴高采烈的作品,事后自己读起来也觉得索然无味,正是那表现欺骗了自己的缘故。《易水歌》以轻轻二句遂为千古绝唱,我们读到它时,何尝一定要有荆轲的身世。这正是艺术的普遍性,它超越了时间与空间而诉之于那永久的情操。
“萧萧”二字诗中常见。古诗:“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风萧萧”三字所以自然带起了一片高秋之意。古人说“登山临水兮送将归”,而这里说:“壮士一去不复还”,它们之间似乎是一个对照,又似乎是一个解释,我们不便说它究竟是什么,但我们却寻出了另外的一些诗句。这里我们首先记得那“明月照积雪”的辽阔。
“明月照积雪”,清洁而寒冷,所谓“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易水歌》点出了寒字,谢诗没有点出,但都因其寒而高,因其高而更多情致。杜诗说“风急天高猿啸哀”,猿啸为什么要哀,我们自然无可解释。然而我们不见那“朔风劲且哀”吗?朔风是北风,它自然要刚劲无比,但这个哀字却正是这诗的传神之处。那么壮士这一去又岂可还乎?一去正是写一个劲字,不复还岂不又是一个哀字?天下巧合之事必有一个道理,何况都是名句,何况又各不相关。各不相关而有一个更深的一致,这便是艺术的普遍性。我们每当秋原辽阔,寒水明净,独立在风声萧萧之中,即使我们并非壮士,也必有壮士的胸怀,所以这诗便离开了荆轲而存在。它虽是荆轲说出来的,却属于每一个人。“枯桑知天风,海水知天寒”,我们人与人之间的这一点知,我们人与自然间的一点相得,这之间似乎可以说,又似乎不可以说,然而它却把我们的心灵带到了一个更辽阔的世界去。那广漠的原野乃是生命之所自来,我们在狭小的人生中早已把它忘记,在文艺上乃又认识了它,我们生命虽然短暂,在这里却有了永生的意味。
专诸刺吴王,身死而功成,荆轲刺秦王,身死而事败。然而我们久已忘掉了专诸,而在赞美着荆轲。士固不可以成败论,而我们之更怀念荆轲,岂不正因为这短短的诗吗?诗人创造了诗,同时也创造了自己,它属于荆轲,也属于一切的人们。
纠纠葛屦(jù),可以履霜?掺(shān)掺女手,可以缝裳?要(yāo)之襋(jí)之,好人服之。
纠纠:缭缭,缠绕,纠结交错。葛屦:指夏天所穿葛绳编制的鞋。掺掺:同“纤纤”,形容女子的手很柔弱纤细。要:衣的腰身,作动词,缝好腰身。一说钮襻。襋:衣领,作动词,缝好衣领。好人:美人,此指富家的女主人。
好人提(shí)提,宛然左辟(bì),佩其象揥(tì )。维是褊(piān)心,是以为刺。
提提:同“媞媞”,安舒貌。宛然:回转貌。辟:同“避”。左辟即左避。揥:古首饰,可以搔头。类似发篦。维:因。褊心:心地狭窄。刺:讽刺。
参考资料:
纠纠葛屦(jù),可以履霜?掺(shān)掺女手,可以缝裳?要(yāo)之襋(jí)之,好人服之。
脚上这一双夏天的破凉鞋,怎么能走在满地的寒霜上?可怜我这双纤细瘦弱的手,又怎么能替别人缝制衣裳?做完后还要提着衣带衣领,恭候那女主人来试穿新装。
纠纠:缭缭,缠绕,纠结交错。葛屦:指夏天所穿葛绳编制的鞋。掺掺:同“纤纤”,形容女子的手很柔弱纤细。要:衣的腰身,作动词,缝好腰身。一说钮襻。襋:衣领,作动词,缝好衣领。好人:美人,此指富家的女主人。
好人提(shí)提,宛然左辟(bì),佩其象揥(tì )。维是褊(piān)心,是以为刺。
女主人试穿后觉得很舒服,却左转身对我一点也不理,又自顾在头上戴象牙簪子。正因为这女人心肠窄又坏,所以我要作诗把她狠狠刺。
提提:同“媞媞”,安舒貌。宛然:回转貌。辟:同“避”。左辟即左避。揥:古首饰,可以搔头。类似发篦。维:因。褊心:心地狭窄。刺:讽刺。
参考资料:
此诗虽然题为《葛屦》,实际上却是写了一个缝衣女奴为主人家缝制衣服所体现出的贫富不均。缝衣女因受女主人的虐待而生不满,故作此诗而加讽刺。旧说如《毛诗序》云:“《葛屦》,刺褊也。魏地陋隘,其民机巧趋利,其君俭啬褊急,而无德以将之。”朱熹《诗集传》云:“魏地陋隘,其俗俭啬而褊急,故以葛屦履霜起兴而刺其使女缝裳,又使治其要襋而遂服之也。”方玉润《诗经原始》云:“夫履霜以葛屦,缝裳以女手,……以象揥之好人为而服之,则未免近于趋利,”“不惟啬而又褊矣,故可刺。”这些说法都没有抓住要害。
全诗共两章,前章先着力描写缝衣女之穷困:天气已转寒冷,但她脚上仍然穿着夏天的凉鞋;因平时女主人对她的虐待和吝啬,故她不仅受冻,而且挨饿,双手纤细,瘦弱无力。尽管如此,她还是必须为女主人缝制新衣。自己受冻,所做新衣非但不能穿身,还要服侍他人试穿,这非常凄惨。
因前章末尾有“好人服之”句,已引出“好人”,故后章作者笔锋一转,着力描写女主人之富有和傲慢。她穿上了缝衣女辛苦制成的新衣,连看都不看她一眼,还故作姿态地拿起簪子自顾梳妆打扮起来。这种举动自然是令缝衣女更为愤慨和难以容忍的。
至此,读者可以清楚地发现,此诗实际上用了一个很简单而又常见的手法,即对比。作者有意识地将缝衣女与女主人对照起来描写,两人的距离立刻拉开,一穷一富,一奴一主,马上形成鲜明的对照,给人留下了十分强烈而又深刻的印象。
除了对比,此诗在艺术上另一个重要的特征,便是细节的描写。细节描写对塑造人物形象或揭示人物性格常能起大作用,小说中常有,诗歌中并不常用。由于此诗有两个女性人物在内,所以作者也进行了细节描写,如写缝衣女只写她的脚和手,脚穿凉鞋,极表其受冻之状;手儿瘦弱,极表其挨饿之状。这两个细节一经描摹,一个饥寒交迫的缝衣女形象便跃然纸上。再如写女主人,作者并没有描摹她的容貌,只是写了她试穿新衣时的傲慢神态和扭身动作,以及自顾佩簪梳妆的动态,便刻画出了一个自私吝啬、无情无义的女贵人形象。
最后要说的是此诗的点题作用。坦率地说,如果没有末尾“维是褊心,是以为刺”两句,仅以前面的描写和对比论,很难说出它有多少讽刺意义;只有当读者读至末二句,方知这诗具有讽刺意味,是一首讽刺诗。这便是点题的妙用。有此两句,全诗的题意便立刻加深;无此二句,全诗便显得平淡。当然,讽刺诗在末尾才进行点题,跌出真意,这是常有的,但读者不得不承认这实际上已成了此诗在艺术表现上的第三个重要特征。
孟孙猎而得麑(ní),使秦西巴持归烹之。麑母随之而啼,秦西巴弗忍,纵而与之。孟孙归,求麑安在。秦西巴对曰:“其母随而啼,臣诚弗忍,窃()纵而予之。”孟孙怒,逐秦西巴。居一年,取以为子傅。左右曰:“秦西巴有罪于君,今以为子傅,何也?”孟孙曰:“夫一麑不忍,又何况于人乎?”
纵麑:放走小鹿。麑,小鹿。窃:私自。太子傅:太子的老师;太子是君位的继承人使:派,命令,让。猎:打猎。烹:烧,煮。啼:啼叫。忍:忍心。居:过了。以为:把...当作。安:哪里。诚:的确。持:拿着。纵:放走。逐:赶走。其:他的。
孟孙猎而得麑(ní),使秦西巴持归烹之。麑母随之而啼,秦西巴弗忍,纵而与之。孟孙归,求麑安在。秦西巴对曰:“其母随而啼,臣诚弗忍,窃()纵而予之。”孟孙怒,逐秦西巴。居一年,取以为子傅。左右曰:“秦西巴有罪于君,今以为子傅,何也?”孟孙曰:“夫一麑不忍,又何况于人乎?”
孟孙氏打猎得到一只幼鹿,派秦西巴拿回去烧煮它。母鹿跟随着秦西巴并啼叫。秦西巴不忍心,(将幼鹿)放还给母鹿。孟孙氏回来后,寻找鹿在哪里。秦西巴回答说:“小鹿的妈妈跟在后面啼叫,我实在不忍心,私自放还给母鹿。”孟孙氏很生气,把秦西巴赶走了。过了一年,又采用他把他作为儿子的老师。左右大臣和侍卫说:“秦西巴对您有罪,现在却把他作为您儿子的老师,为什么?”孟孙氏说:“(他)对一只小鹿都不忍心伤害,又何况对人呢?
纵麑:放走小鹿。麑,小鹿。窃:私自。太子傅:太子的老师;太子是君位的继承人使:派,命令,让。猎:打猎。烹:烧,煮。啼:啼叫。忍:忍心。居:过了。以为:把...当作。安:哪里。诚:的确。持:拿着。纵:放走。逐:赶走。其:他的。
晋侯复假(jiǎ)道于虞(yú)以伐虢(guó)。
晋:国名,在今山西省翼城县东。晋侯:晋献公。复假道:又借路。僖公二年晋曾向虞借道伐虢,今又借道,故用“复”。虞:国名,姬姓。周文王封予古公亶父之子虞仲后代的侯国,在今山西省平陆县东北。虢:国名,姬姓。周文王封其弟仲于今陕西宝鸡东,号西虢,后为秦所灭。本文所说的是北虢,北虢是虢仲的别支,在今山西平陆。虞在晋南,虢在虞南。
宫之奇谏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从之。晋不可启,寇(kòu)不可翫(wán)。一之谓甚,其可再乎?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
表:外表,这里指屏障、藩篱。启:启发,这里指启发晋的贪心。寇:凡兵作乱于内为乱,于外为寇。翫:即“玩”,这里是轻视、玩忽的意思。其:反诘语气词,难道。辅:面颊。车:牙床骨。
公曰:“晋,吾宗也,岂害我哉?”
宗:同姓,同一宗族。晋、虞、虢都是姬姓的诸侯国,都同一祖先。
对曰:“大(tài)伯、虞仲,大王之昭也 。大伯不从,是以不嗣(sì)。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为文王卿士,勋(xūn)在王室,藏于盟府。将虢是灭,何爱于虞!且虞能亲于桓、庄乎?其爱之也,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不唯逼(bì)乎?亲以宠逼,犹尚害之,况以国乎?”
大伯、虞仲:周始祖太王(古公亶父)的长子和次子。昭:古代宗庙制度,始祖的神位居中,其下则左昭右穆。昭位之子在穆位,穆位之子在昭位。昭穆相承,所以又说昭生穆,穆生昭。大伯、虞仲、王季俱为大王之子,都是大王之昭。不从:指不从父命。嗣:继承(王位)。大伯知道大王要传位给他的小弟弟王季,便和虞仲一起出走。宫子奇认为大伯没继承王位是不从父命的结果。虢仲、虢叔:虢的开国祖,王季的次子和三子,文王的弟弟。王季于周为昭,昭生穆,故虢仲、虢叔为王季之穆。卿士:执掌国政的大臣。盟府:主持盟誓、典策的宫府。将虢是灭:将灭虢。将,意同“要”。是,复指提前的宾语“虢”。桓庄:桓叔与庄伯,这里指桓庄之族。庄伯是桓叔之子,桓叔是献公的曾祖,庄伯是献公的祖父。晋献公曾尽杀桓叔、庄伯的后代。其:岂能,哪里能。之:指虞。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庄公25年晋献公尽诛同族群公子。以为戮:把他们当作杀戮的对象。唯:因为。逼:这里有威胁的意思。亲:指献公与桓庄之族的血统关系。宠:在尊位,指桓、庄之族的高位。况以国乎:此句承上文,因此省略了“以国”下的“逼”字。
公曰:“吾享祀(sì)丰絜,神必据我。”
享祀:祭祀。据我:依从我,即保佑我。
对曰:“臣闻之,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又曰:‘黍(shǔ)稷(jì)非馨(xīn),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yī)物。’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píng)依,将在德矣。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乎?”
实:同“是”复指提前的宾语。皇:大。辅:辅佐,这里指保佑。所引《周书》已亡佚,这两句引见伪古文《尚书》,下同。黍:黄黏米;稷不黏的黍子,黍稷这里泛指五谷。馨:浓郁的香气。易物:改变祭品。繄:句中语气词。冯:同“凭”。明德:使德明。馨香:指黍稷。其:语气词,加强反问。吐:指不食所祭之物。以:介词,表率领。
弗听,许晋使。
宫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腊矣。在此行也,晋不更举矣。”
以其族行:指率领全族离开虞。腊:岁终祭祀。这里用作动词,指举行腊祭。
冬,十二月丙子朔,晋灭虢,虢公丑奔京师。师还,馆于虞,遂袭虞,灭之,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从媵(yìng)秦穆姬。而修虞祀,且归其职贡于王,故书曰:“晋人执虞公。”罪虞公,言易也。
丙子:十二月初一正逢干支的丙子。朔:每月初一日。丑:虢公名。京师:东周都城。今河南洛阳。馆:为宾客们设的住处。这里用作动词,驻扎的意思。媵:陪嫁的奴隶。秦穆姬:晋献公女,嫁秦穆公。书:指《春秋》经文。其:代词,那只谚语说的道理。
晋侯复假(jiǎ)道于虞(yú)以伐虢(guó)。
晋侯又向虞国借路去攻打虢国。
晋:国名,在今山西省翼城县东。晋侯:晋献公。复假道:又借路。僖公二年晋曾向虞借道伐虢,今又借道,故用“复”。虞:国名,姬姓。周文王封予古公亶父之子虞仲后代的侯国,在今山西省平陆县东北。虢:国名,姬姓。周文王封其弟仲于今陕西宝鸡东,号西虢,后为秦所灭。本文所说的是北虢,北虢是虢仲的别支,在今山西平陆。虞在晋南,虢在虞南。
宫之奇谏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从之。晋不可启,寇(kòu)不可翫(wán)。一之谓甚,其可再乎?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
宫之奇劝阻虞公说:“虢国,是虞国的外围,虢国灭亡了,虞国也一定跟着灭亡。晋国的这种贪心不能让它开个头。这支侵略别人的军队不可轻视。一次借路已经过分了,怎么可以有第二次呢?俗话说‘面颊和牙床骨互相依着,嘴唇没了,牙齿就会寒冷’,就如同虞、虢两国互相依存的关系啊。”
表:外表,这里指屏障、藩篱。启:启发,这里指启发晋的贪心。寇:凡兵作乱于内为乱,于外为寇。翫:即“玩”,这里是轻视、玩忽的意思。其:反诘语气词,难道。辅:面颊。车:牙床骨。
公曰:“晋,吾宗也,岂害我哉?”
虞公说:“晋国,与我国同宗,难道会加害我们吗?”
宗:同姓,同一宗族。晋、虞、虢都是姬姓的诸侯国,都同一祖先。
对曰:“大(tài)伯、虞仲,大王之昭也 。大伯不从,是以不嗣(sì)。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为文王卿士,勋(xūn)在王室,藏于盟府。将虢是灭,何爱于虞!且虞能亲于桓、庄乎?其爱之也,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不唯逼(bì)乎?亲以宠逼,犹尚害之,况以国乎?”
宫之奇回答说:“泰伯、虞仲是大王的长子和次子,泰伯不听从父命,因此不让他继承王位。虢仲、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是文王的执掌国政的大臣,在王室中有功劳,因功受封的典策还在主持盟会之官的手中。现在虢国都要灭掉,对虞国还爱什么呢?再说晋献公爱虞,能比桓庄之族更亲密吗?桓、庄这两个家族有什么罪过?可晋献公把他们杀害了,还不是因为近亲对自己有威胁,才这样做的吗?近亲的势力威胁到自己,还要加害于他们,更何况对一个国家呢?”
大伯、虞仲:周始祖太王(古公亶父)的长子和次子。昭:古代宗庙制度,始祖的神位居中,其下则左昭右穆。昭位之子在穆位,穆位之子在昭位。昭穆相承,所以又说昭生穆,穆生昭。大伯、虞仲、王季俱为大王之子,都是大王之昭。不从:指不从父命。嗣:继承(王位)。大伯知道大王要传位给他的小弟弟王季,便和虞仲一起出走。宫子奇认为大伯没继承王位是不从父命的结果。虢仲、虢叔:虢的开国祖,王季的次子和三子,文王的弟弟。王季于周为昭,昭生穆,故虢仲、虢叔为王季之穆。卿士:执掌国政的大臣。盟府:主持盟誓、典策的宫府。将虢是灭:将灭虢。将,意同“要”。是,复指提前的宾语“虢”。桓庄:桓叔与庄伯,这里指桓庄之族。庄伯是桓叔之子,桓叔是献公的曾祖,庄伯是献公的祖父。晋献公曾尽杀桓叔、庄伯的后代。其:岂能,哪里能。之:指虞。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庄公25年晋献公尽诛同族群公子。以为戮:把他们当作杀戮的对象。唯:因为。逼:这里有威胁的意思。亲:指献公与桓庄之族的血统关系。宠:在尊位,指桓、庄之族的高位。况以国乎:此句承上文,因此省略了“以国”下的“逼”字。
公曰:“吾享祀(sì)丰絜,神必据我。”
虞公说:“我的祭品丰盛清洁,神必然保佑我。”
享祀:祭祀。据我:依从我,即保佑我。
对曰:“臣闻之,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又曰:‘黍(shǔ)稷(jì)非馨(xīn),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yī)物。’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píng)依,将在德矣。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乎?”
宫之奇回答说:“我听说,鬼神不是随便亲近某人的,而是依从有德行的人。所以《周书》里说:‘上天对于人没有亲疏不同,只是有德的人上天才保佑他。’又说:‘黍稷不算芳香,只有美德才芳香。’又说:‘人们拿来祭祀的东西都是相同的,但是只有有德行的人的祭品,才是真正的祭品。’如此看来,没有德行,百姓就不和,神灵也就不享用了。神灵所凭依的,就在于德行了。如果晋国消灭虞国,崇尚德行,以芳香的祭品奉献给神灵,神灵难道会吐出来吗?”
实:同“是”复指提前的宾语。皇:大。辅:辅佐,这里指保佑。所引《周书》已亡佚,这两句引见伪古文《尚书》,下同。黍:黄黏米;稷不黏的黍子,黍稷这里泛指五谷。馨:浓郁的香气。易物:改变祭品。繄:句中语气词。冯:同“凭”。明德:使德明。馨香:指黍稷。其:语气词,加强反问。吐:指不食所祭之物。以:介词,表率领。
弗听,许晋使。
虞公不听从宫之奇的劝阻,答应了晋国使者借路的要求。
宫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腊矣。在此行也,晋不更举矣。”
宫之奇带着全族的人离开了虞国。他说:“虞国的灭亡,不要等到岁终祭祀的时候了。晋国只需这一次行动,不必再出兵了。”
以其族行:指率领全族离开虞。腊:岁终祭祀。这里用作动词,指举行腊祭。
冬,十二月丙子朔,晋灭虢,虢公丑奔京师。师还,馆于虞,遂袭虞,灭之,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从媵(yìng)秦穆姬。而修虞祀,且归其职贡于王,故书曰:“晋人执虞公。”罪虞公,言易也。
冬天十二月初一那天,晋灭掉虢国,虢公丑逃到东周的都城。晋军回师途中安营驻扎在虞国,乘机突然发动进攻,灭掉了虞国,捉住了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把井伯作为秦穆姬的陪嫁随从。然而仍继续祭祀虞国的祖先,并且把虞国的贡物仍归于周天子。所以《春秋》中记载说“晋国人捉住了虞公。”这是归罪于虞公,并且说事情进行得很容易。
丙子:十二月初一正逢干支的丙子。朔:每月初一日。丑:虢公名。京师:东周都城。今河南洛阳。馆:为宾客们设的住处。这里用作动词,驻扎的意思。媵:陪嫁的奴隶。秦穆姬:晋献公女,嫁秦穆公。书:指《春秋》经文。其:代词,那只谚语说的道理。
晋献公吞并虢国和虞国的成功,要归功于他的心狠手毒:一方面以本国宝物作诱饵,诱敌手上钩;一方面六亲不认,不顾同宗亲情,唯利是图。于是,不惜以阴谋诡计骗取虞国信任,将两国逐个吞食。
俗话说,“舍不得孩子,打不到狼。”“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晋献公实实在在地照这样去做了,并且得到了回报,实际上什么都没有损失。
但是,攻城略地的成功,却以不顾礼义廉耻为代价,得到了实际利益和好处,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义。对于重视民心和道义的人来说,这样做是得不偿失;对于寡廉鲜耻的人来说,失去的无所谓,得到的才是实在的。人们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决定取舍的。
如此说来,对于寡廉鲜耻、心狠手毒之徒不应当以仁义道德之心去对待,最好是以强硬的态度,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虞国的灭亡,就灭在太相信同宗亲情,对不义之徒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以为对方跟自己是一类人,以一种近乎于农夫的心肠,去对待凶狠的毒蛇。如果说这也是一场悲剧的话,那么则是由自己推波助澜、助纣为虐而导致的。如果灭亡的结果是自己一时糊涂、认识不清,被披着羊皮的狼蒙蔽了,尚还可以寄予一点同情,然而有贤臣坦诚相谏,苦口婆心地开导,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执迷不悟,固执己见,则可以说是咎由自取,不值得一点同情。
曾经是作威作福的国君,一朝变成随他人之女陪嫁的奴隶,这种天上、地下的巨变,不能不使人感叹。这也应了那句老话:“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历史是不应当忘记的,读史可以使人明鉴,使人清醒。即使弱小而无法与强暴抗衡,那么弱小者之间的彼此照应、鼓励。安慰、同病相怜、支持,也可以让人在风雨之中同舟共济,患难与共,正所谓唇齿相依,唇亡齿寒。这些从惨痛的历史中总结出来的教训,完全可以说是千古不易的。就连平民百姓都懂得,听人劝得一半。欺人太甚的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即使无法奋起抗争,最起码是可以想法避开的。既不听劝,又不抗争,的确算是病入膏肓,不可救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