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亦:也。欲:想要。兼:同时具有。舍:舍弃。取:选取。甚:超过。于:比。故:所以,因此。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恶:厌恶。患:祸患,灾难。辟:通“避”,躲避。如使:假如,假使。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莫:没有。则:那么。凡:凡是,一切。得生:保全生命。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为:做。而:但是。是故:这是因为。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是:此,这样。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一箪(dān)食,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欤 通 与;乡 通 向;辟 通 避)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则:就。弗:不。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蹴:用脚踢。而:表修饰。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宫室:住宅。奉:侍奉。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与:通“欤”,语气助词。乡:通“向”,从前。已:停止,放弃。本心:本性,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参考资料: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亦:也。欲:想要。兼:同时具有。舍:舍弃。取:选取。甚:超过。于:比。故:所以,因此。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恶:厌恶。患:祸患,灾难。辟:通“避”,躲避。如使:假如,假使。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莫:没有。则:那么。凡:凡是,一切。得生:保全生命。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为:做。而:但是。是故:这是因为。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是:此,这样。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一箪(dān)食,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欤 通 与;乡 通 向;辟 通 避)
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则:就。弗:不。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蹴:用脚踢。而:表修饰。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宫室:住宅。奉:侍奉。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与:通“欤”,语气助词。乡:通“向”,从前。已:停止,放弃。本心:本性,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参考资料: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闵(mǐn)予小子,遭家不造,嬛(qióng)嬛在疚。於(wū)乎皇考,永世克孝。念兹皇祖,陟(zhì)降庭止。维予小子,夙(sù)夜敬止。于乎皇王,继序思不忘。
闵:通“悯”,怜悯,郑笺说是“悼伤之言”。予小子:成王自称。小子,年少。对先祖也可自称“小字”。不造:不幸,不善。此指遭周武王之丧。嬛嬛:同“茕茕”,孤独无所依靠貌。疚:忧伤。於乎:同“呜呼”,表感叹。皇考:指武王。永世:终身。克:能。兹:此。皇祖:对已故祖父的美称。此指周文王。陟降:上下,升降。庭:直。止:语气词。夙夜:原意为早夜。此指朝夕,日夜,即天天、时时。敬:谨慎。止:语助词。皇王:这里指先代君主,兼指文王、武王。序:通“绪”,事业。思:语助词。忘:忘记。
参考资料:
闵(mǐn)予小子,遭家不造,嬛(qióng)嬛在疚。於(wū)乎皇考,永世克孝。念兹皇祖,陟(zhì)降庭止。维予小子,夙(sù)夜敬止。于乎皇王,继序思不忘。
可怜我这三尺童,新遭父丧真悲痛,孤独无援忧忡忡。先父武王多英明,终身能够孝祖宗。念我先祖兴大业,任贤黜佞国运隆。我今年幼已即位,日夜勤政求成功。先王灵前发誓言,继承遗志铭心胸。
闵:通“悯”,怜悯,郑笺说是“悼伤之言”。予小子:成王自称。小子,年少。对先祖也可自称“小字”。不造:不幸,不善。此指遭周武王之丧。嬛嬛:同“茕茕”,孤独无所依靠貌。疚:忧伤。於乎:同“呜呼”,表感叹。皇考:指武王。永世:终身。克:能。兹:此。皇祖:对已故祖父的美称。此指周文王。陟降:上下,升降。庭:直。止:语气词。夙夜:原意为早夜。此指朝夕,日夜,即天天、时时。敬:谨慎。止:语助词。皇王:这里指先代君主,兼指文王、武王。序:通“绪”,事业。思:语助词。忘:忘记。
参考资料:
嗣王朝庙,通常是向祖先神灵祷告,表白心迹,祈求保佑,同时也有对臣民的宣导作用。鉴于周成王的特殊境遇,这篇告庙之辞应有特殊的设计。
开头三句,将成王的艰难处境如实叙述,和盘托出,并强调其“嬛嬛在疚”,无依无靠。国君需要群臣,嗣王更需要群臣的支持,成王这样年幼的嗣王则尤其需要群臣的全力辅佐。强调成王的孤独无援,于示弱示困示艰难之中,隐含了驱使、鞭策群臣效力嗣王的底蕴,这一点在下面即逐步显示出来。
第四句的“皇考”指周武王。武王一生业绩辉煌卓著,诗中却一字不提,只说他“永世克孝”。为人子当尽孝;为人臣则当尽忠,其理一致,为什么不直陈其言呢?盖因在危难、困窘之际寻求援助,明令不如感化,当时周王室群臣均为武王旧臣,点出武王克尽孝道,感化之效即生。
第六句的“皇祖”指周文王,而“陟降”一语,当重在“陟”,因为成王嗣位时在朝的文王旧臣,都是文王擢拔的贤能之士,他们在文王去世之后,辅佐武王成就了灭商的伟业,此时又该辅佐成王来继业守成了。
周公是经历文、武、成三世的老臣,“自文王在时,旦为子孝,笃仁,异于群子”,又“佐武王,作《牧誓》,破殷”(《史记·鲁周公世家》),一些三世老臣如姜尚等,都长期与他共事,上述对文王、武王赞颂之语,出自他口中,自有非同寻常的号召与约束力量,穆王时太仆正伯冏作《冏命》,所说“昔在文武,聪明齐圣,小大之臣,咸怀忠良”,正可见周公的威严。
周公在其子伯禽受封于鲁后曾训戒伯禽要尊贤,说:“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我于天下亦不贱矣。然我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史记·鲁周公世家》)他知道自己的身份“不贱”,当然知道成王的身份更为高贵。成王为文王之孙,武王之子,血统至尊,这也几乎就是他继位时全部的政治资本,周公对此不能不充分地加以利用,以期对文王、武王感恩戴德的群臣对成王也俯首听命。因此“继序”一语出现于《周颂·闵予小子》的末句,绝非偶然,它强调成王继承的是文王、武王开创的大业,而“思不忘”对成王固然是必须兑现的誓言,对于文王、武王的旧臣,则是理所当然应尽的天职。
《周颂·闵予小子》隐含着对文王、武王旧臣效忠嗣王的要求,而在这方面,周公又是以身作则、堪称楷模的。他并没有忘记对儿子伯禽的教育与指导,用今天的话说是公私兼顾的,可他的主要精力一直集中于辅佐成王,他的主要政治业绩也在于此。这方面,《诗经》《尚书》中的许多篇章留下了可信的记录,孔子也一再表示对他的尊崇与景仰。周公与成王虽然一为臣一为君,一为辅相一为天子,但是,要了解成王时政事,却往往先要了解周公。《六经》皆史,读此篇亦可窥周初政事之一斑。
思文后稷(jì),克配彼天。立我烝(zhēng)民,莫菲尔极。贻(yí)我来牟(móu),帝命率育,无此疆尔界。陈常于时夏。
思:语助词。一说为“思念”。文:文德,即治理国家、发展经济的功德。后稷:周人始祖,姓姬氏,名弃,号后稷。舜时为农官。克:能够。配:配享,即一同受祭祀。立:通“粒”,米食,一说“养育”。此处用如动词,养育的意思。烝民:众民。极:最,极至,此指无量功德。贻:遗留。来牟:亦作“麳(lái)麰(móu)”,小麦。一说来是小麦,牟是大麦。率育:普遍养育。疆、界:都是指疆域。陈:布陈,遍布。常:常法,常规,此指种植农作物的方法。时:此。夏:中国。
参考资料:
思文后稷(jì),克配彼天。立我烝(zhēng)民,莫菲尔极。贻(yí)我来牟(móu),帝命率育,无此疆尔界。陈常于时夏。
文德无比后稷王,功德可以配上苍。安定天下众百姓,无人不受你恩赏。你把麦种赐我们,天命用它来供养。不分彼此和疆界,遍及中国都推广。
思:语助词。一说为“思念”。文:文德,即治理国家、发展经济的功德。后稷:周人始祖,姓姬氏,名弃,号后稷。舜时为农官。克:能够。配:配享,即一同受祭祀。立:通“粒”,米食,一说“养育”。此处用如动词,养育的意思。烝民:众民。极:最,极至,此指无量功德。贻:遗留。来牟:亦作“麳(lái)麰(móu)”,小麦。一说来是小麦,牟是大麦。率育:普遍养育。疆、界:都是指疆域。陈:布陈,遍布。常:常法,常规,此指种植农作物的方法。时:此。夏:中国。
参考资料:
这是祭祀周族祖先后稷以配天的乐歌。周颂中祭祀先王之作,大都篇幅简短。如《周颂·维清》祭祀文王,只有短短五句;此篇祭祀后稷,也不过八句。究其原因,便是周朝历代先王的丰功伟绩,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无须赘述。就此篇而论,后稷的传奇性经历和“诞降嘉种”、“是获是亩”赐民百谷的无量功德,在同属《诗经》的《大雅·生民》中便有详尽的叙述与颂扬。《大雅·生民》即使未能创作于《周颂·思文》之前,而它的富有神话色彩的内容则必然早就广泛流传于民间。
当时的祭祀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政治活动,祭祀的程序随着乐歌(这里是《周颂·思文》)曲调缓缓进行(据王国维《说周颂》),简短的歌辞一再回环重复,气氛非常庄严,人们会感觉置身于神奇力量的控制之中,参与盛典的自豪荣幸和肩负上天使命的虔诚在此间密切融合。
正因为如此,后稷开创农事、养育万民的功德也是在上帝授意下完成的:“帝命率育。”从创作结构上看,“天”“帝”之间是一种紧扣和呼应;就创作意旨而言,又是天人沟通印象的有意识加深。在“人定胜天”观念形成之后,天人沟通、天人感应的思想仍然绵延不绝,并且时时占据着正统地位,何况在其形成之前。在《周颂·思文》产生的当时,天人沟通应该具有甚至不需要任何艺术手段就具有的强烈的感染力量。这样说自然不是说《周颂·思文》毫无艺术性,其实这种祭祖诗本身是一首乐歌,具有娱乐的艺术审美功用。
西周当时已经是君临天下的政权,“无此疆尔界,陈常于时夏”自然是这种权威的宣告,但又是秉承天命子育万民的一种怀柔。昌盛的、向上的政权不会在立威的同时忘记立德,西周政权也保持着这种明智。